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联系我们

  • 姓名:梁志刚
  • 手机:13608040805
  • 邮箱:942296211@qq.com
  • 证号:15101201510829667
  • 律所:四川以清律师事务所
  • 地址:(1)新都区同仁路“我的大学”正门口商业广场3楼;(2)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406号齐盛·艺品2栋1楼附2号(和谐广场南面青江北路侧)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 >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该怎么办?

来源:青白江律师   网址:http://www.cdzmlaw.com/   时间:2015-06-28 15:06:55

分享到:0

    ??1、立即停车。(应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停车,以免损害进一步扩大。千万不能逃跑。)说到逃跑,不得不说的是“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如肇事一方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则逃逸的,按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见,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一定要保持冷静,万不可做傻事,加重自己的责任。??2、保护现场。(以便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当然,遇人员伤亡,要及时送医院救治的,应当标明位置)??3、抢救伤员??4、及时报案??作者介绍:李艳律师,武汉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二年.其擅长领域: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劳动争议、行政纠纷、经济合同、公司事务、房产纠纷以及刑事辩护。曾为全国知名大案德隆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股份案的首要分子提供刑事辩护,武汉市多起涉毒案件提供刑事辩护,深得当事人好评。其人生格言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

   

电话联系

  • 1360804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