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甚至离婚了,还依旧会有麻烦。小王和小史2010年离婚,当时两人的儿子只有2岁,
法院把孩子判给了母亲小王抚养,并
判决父亲小史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离婚后,小王对孩子看管比较紧,尽管小史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但是去探视孩子时,有时也会受阻。
前两天,小史的父母从外地来到南京,已经2年多没看见孙子的爷爷奶奶,要求小史带自己去看孙子。但来到小王家门口了,小王看到老两口来了,明确告诉小史,他可以探视儿子,但是老两口不可以,因为
法律上没有规定爷爷奶奶可探视孙子,所以把老两口挡驾在了门口。
这下,小史一家吃了闭门羹,小史怒不可遏,与前妻发生了剧烈争吵,表示如果不让自己父母看孙子,以后抚养费一个子也不付。小王也情绪激动,两家人都介入争吵,最后报警解决。随后,此事被移交建邺区沙洲司法所
调解。而这样的家庭
纠纷,对于调解员来说,也有点棘手。在了解了双方纠纷的原因后,调解员告诉小王,我国的婚姻家庭问题,都是按《
婚姻法》来解决的,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子女探视问题,只规定到父母一层,存在漏洞。因为祖父母并非直接血亲关系。但是从感情和亲情上来说,孩子和祖父母不应该被隔离,祖父母对孩子的爱,有利于孩子成长。为了孩子,小王也不该拒绝孩子爷爷奶奶探视。随后,调解员也批评了小史太冲动,遇到这样的事,应该有耐心解决,而不应该动不动拿孩子的抚养费说事。听到调解员的劝解,小史当即掏出3个月的抚养费交给前妻,并说自己不是因为钱,大家都是为了孩子。看到前夫如此,小王也低头跟小史的父母认了错,同意老人探视孩子的要求,一场家庭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