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白江律师 网址:http://www.cdzmlaw.com/ 时间:2015-12-13 09:12:40
萍乡读者朱先生问:我儿子和儿媳因感情不和达成离婚协议书,约定儿子名下的一处房产归儿媳所有。之后他们就去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儿子经法医鉴定为“自幼痴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请问:现在我有什么办法能帮助我儿子把房子追回?
答:你可以监护人身份向法院主张他们所达成的协议无效。
因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需经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在离婚纠纷中,你儿子签订“离婚协议”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签订的协议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属无效行为,你作为法定监护人可以代理你儿子向法院提出诉讼。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编辑: 王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