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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及终止

来源:青白江律师   网址:http://www.cdzmlaw.com/   时间:2015-06-21 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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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

  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第三人履行或接受履行不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他只是代债务人履行义务或代债权人接受义务的履行。

  一、合同(hetong)的变更

  1、合同(hetong)变更的概念:

  合同签订以后,在当事人不变的情况下,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调整,均称为合同变更。

  2、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合同,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变更合同的内容

二、合同的转让

  1、转让的概念:是合同主体关系的变更

合同转让包括:

  1)合同权利转让(债权的转让)、

  2)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的转让)

  3)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合同转让无效的情况:

  《合同法》第79条至90条

  1、建设工程合同的转让

  《合同法》分则第16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272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三、合同的解除

1、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当事人协议,使基于合同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2、合同解除的方式:

  1)、协议解除--当事人通过协商取得一致而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当事人一方利用事先达成的协议约定单方宣布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当事人一方利用法律的规定单方宣布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的5种情况

  4、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97条

  合同转让,虽然在合同内容上没有发生变化,但出现了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故合同转让的效力在于成立了新的法律关系,即成立了新的合同,原合同应归于消灭,由新的债务人履行合同,或者由新的债权人享受权利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签定是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试用期合同违约也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和劳动仲裁法规定与用人单位解决,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最好是对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有一些了解,省得日后出现劳动合同纠纷,还要进行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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