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联系我们

  • 姓名:梁志刚
  • 手机:13608040805
  • 邮箱:942296211@qq.com
  • 证号:15101201510829667
  • 律所:四川以清律师事务所
  • 地址:(1)新都区同仁路“我的大学”正门口商业广场3楼;(2)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406号齐盛·艺品2栋1楼附2号(和谐广场南面青江北路侧)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 >  如何快速撤离事故现场--杨荣强律师

如何快速撤离事故现场--杨荣强律师

来源:青白江律师   网址:http://www.cdzmlaw.com/   时间:2021-03-12 19:03:45

分享到:0
 

问:什么样的事故必须快速撤离?
答:在本市高架或地面道路发生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物损事故,只要车能动,人能开,都属于必须主动快速撤离事故现场的范围。

问:如何快速撤离现场?
答: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事故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异议的,先撤离,然后报警;二是,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先定位,后撤离,再报警。

问: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以及赔偿等都没有疑义,也不牵涉到保险理陪的轻微事故,是否可以在撤离后,不报警私了?
答:完全可以,但必须在快速撤离的基础上。

问:很多当事人之所以不主动撤离事故现场,主要是对事故责任纠缠不清,事故责任究竟应该如何判定?
答:我们对机动车之间发生的物损事故做了详细的研究和分析,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有11种事故形态一般来说负事故全部责任,而且这些事故占物损事故的绝大多数。在此提供给读者,作为快撤依据。这11种事故是:1、追尾前车的,2、倒车尾撞后车的,3、溜车的,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5、逆向行驶的,6、闯单行道路禁行道路行驶的,7、不按规定超车的、会车的,8、不按规定掉头的,9、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10、违反让行规定的,11、撞固定物的。因此,上述事故肇事方的责任不言自明,没有必要再作无谓争辩,赶快撤离。

问:如果双方因为事故责任争执不下,应该如何快速撤离?
答:对事故责任确实有争议的,不要过多地在道路上纠缠,而是马上给事故现场定位。有两种办法,一是,用粉笔、石笔或尖锐的金属在轮胎的外缘与地面的接触点划T型定位;二是,用数码照相机或带摄像功能的手机,拍摄正前、正后、侧面的图象。定位后,先撤离,再报警。

问:如果撤离现场后,有一方推翻了先前的说辞,或者干脆一跑了之了,怎么办?
答:在撤离现场前,双方驾驶员应当约定停车的地点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且应当记住对方车辆的号牌。至于,撤离后不讲诚信,出尔反尔,大可不必担心。值勤交警会根据事故车辆现场定位及碰撞痕迹,当事人或旁观者的描述等,完全可以公平、公正,妥善地处理。

问:快速撤离现场后,民警是否也能快速前来处理?
答:我们对值勤民警快速处理事故有严格要求,接到报警后,中心城区5分钟以内;次中心城区8分钟以内;郊区15分钟以内民警到达现场。并且在15分钟内处置完毕。

问: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指那些地方?
答:在高架道路、隧道、外环线上,就近移至上下匝道斑马线、出口导流线或地面道路;在主干道,就近移至附近的支小道路;在高速公路上,就近移至紧急停车带内或硬路肩上;在其他道路,就近移至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或其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问:一方想快撤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答:先定位,即使对方不同意快速撤离,你也可以在记下对方的车辆号牌后,先行撤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报警等待民警处理。

问:是不是只要快速撤离了事故现场,就不再追究事故责任了?
答:对于发生物损事故后能够快速撤离的驾驶员,有违法行为的,减轻或免予相关的处罚;另外,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事故。反之,不但要对违法行为按处罚幅度上限处罚,并记分;而且按照一般程序移交事故部门处理,扣留驾驶证、行驶证。这里强调一点,即使在事故中,没有责任一方,只要不主动撤离现场,民警也将按一般处理程序处理事故,扣留当事人的驾驶证和车辆。

问:如何界定没有主动快速撤离事故现场?
答:凡是发生车能动,人能开的物损事故,如果在民警到达现场后,双方当事人既没有快速撤离,也没有为车辆定位,而是在胡搅蛮缠或僵持等待,都属于未主动快速撤离。













杨律师法律咨询热线!  13817175978

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路6512

电话联系

  • 13608040805